归档时间:2023-10-10

平江公安公布打击整治网络谣言3起典型案例

来源:网信平江 2023-09-19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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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平江县公安局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治,依法严厉打击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违法犯罪,全力维护风清气正网络生态。

  案例一

  2023年9月3日,平江县刘某在邻县某镇用手机拍摄一打架视频,并配上“某镇*人了”的语音,将此视频发布在微信群进行转发传播。平江县公安局依法调查,刘某对自己编造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平江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视频。

  案例二

  2023年5月,平江县严某为谋取流量,博取眼球,发布“身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并佩戴肩章,模拟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进行讯问”的虚假视频,引发网民关注,严重损害公安机关形象。平江县公安局将严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严某对编造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平江公安已依法对严某进行行政警告处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视频。

  案例三

  2023年6月,平江樊某某为报复他人,在网络平台发布一段未露脸的色情视频以混淆视听诋毁他人。6月20日,平江公安机关将樊某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樊某某对编造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平江公安已依法对樊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处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视频。

  警方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民应保持理性思考,增强防范意识及信息甄别能力,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公安机关正在持续加大网络谣言打击整治工作,网民可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举报网络谣言违法线索,共同守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法律链接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链接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