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主体及职责公示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2021-10-26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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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

主体

主体名称

主体类别

单位性质

公开监督电话

办公地址

交通指引

平江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

政策法规股

0730-3063071

平江县开发区鲁肃东路6号

公交车6路一中站、7路连云小区站、9连云小区站

承办

机构

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及交通指引

平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大队机关:平江县开发区天岳大道北588号六楼

一中队:  平江县开发区天岳大道北588号五楼

二中队:  平江县开发区天岳大道北588号五楼

三中队:  平江县安定镇西路24号

四中队:  平江县长寿镇新园村邵阳桥头

五中队:  平江县南江镇桥东村9号侧新汽车站四楼

六中队:  平江县伍市镇平伍路551号

七中队:  平江县梅仙镇花坪居委会梅源中路82号

八中队:  平江县虹桥镇金桥街132号

 

交 通 指 引

 

平江县开发区天岳大道北588号:(公交车1路、4路、6路、7路民政局站)

 

执法

职责

行政处罚:查处辖区内损害路产路权和航产航权的违法行为;查处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共客运、客货运站场、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违法经营行为;查处超限运输违法行为;查处危及港口安全、违反经营和安全生产等规定的违法行为;查处交通工程建设中违反质量和安全规定的违法行为。

行政强制:负责辖区内扣押财物,中止车辆运行,责令暂停行驶;强制拆除,代履行。

行政检查:依法对辖区内有关公路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检查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共客运和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相关业务经营行为;依法对港口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和港口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检查有关交通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依法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