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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岳阳市纪委监委 日期:2019-06-22 14:26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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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教育警示,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1、临湘市五里牌街道原旭林村村委会主任方正乾优亲厚友问题。

2014年元月至2017年5月,方正乾任旭林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母亲严某办理农村低保。其母亲自2014年4月起开始享受农村低保,直至2016年12月去世后,还领取了3个月低保,违规领取共计3915元。2018年9月,方正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平江县虹桥镇原枧黄村党支部书记黄来秋,原村委会主任胡亲思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

2011年至2017年,黄来秋、胡亲思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增本户退耕还林面积的方式,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用于个人开支,其中黄来秋套取5291.5元、胡亲思套取4241元。2019年3月,黄来秋、胡亲思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岳阳楼区郭镇乡枣树村党支部委员李楚湘等人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

2013年5月至2016年12月,李楚湘利用负责郭镇乡枣树村民政工作的职务之便,违反低保户核减程序,在明知该村低保对象易某等8人已先后死亡的情况下,未及时将低保对象死亡信息如实上报乡民政办核销,也未在低保户年检时予以核减,郭镇乡民政办主任黄治雄、枣树村村支部书记苏云波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该8名低保对象死亡1年后其低保账户仍在继续发放低保金。2018年12月,李楚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治雄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苏云波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4、汨罗市桃林寺镇政府工作人员熊小林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2012年,熊小林任原火天乡政府民政干事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借用火天乡农科村二组村民黄某和熊某的身份信息,套取危房改造资金2万元,除以困难补助名义给黄某、熊某各200元外,其余1.96万元用于弥补农科村二组修路资金缺口。2018年12月,熊小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一线干部要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反思,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各职能部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敢抓敢管,常抓长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常态化暗访督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