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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关于2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来源:县纪委监委 日期:2019-06-08 14:33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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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平江县虹桥镇原枧黄村村干部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问题

2011年至2017年期间,时任原枧黄村支部书记黄来秋,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5291.5元,用于个人开支;时任原枧黄村村委会主任、虹桥镇天景山村党支部委员胡亲思,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241元,用于个人开支。2019年3月,黄来秋、胡亲思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额追缴。

二、平江县加义镇泊头村原党支部书记梁思东套取易地搬迁征地补偿款的问题

2016年12月,时任泊头村党支部书记梁思东假借该村邓某的名义,虚报套取易地搬迁征地补偿款9000元,用于该村水渠维修。此外,梁思东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7年11月梁思东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9年2月,梁思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已全额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