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 |
0909501000 |
实施编码 |
430626000000006390038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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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残疾人“两项补贴”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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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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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
平江县所辖区内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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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湖南省民政厅、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民发【2016】4号),平江县民政局、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印发平江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平民发【2016】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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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 1、具有平江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各类残疾人; 2、具有平江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各类残疾人;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 具有平江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各类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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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各乡镇民政办 |
决定机构 |
民政局福慈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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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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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6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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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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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送达 |
窗口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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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现场咨询 |
各乡镇民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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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 |
0730-6289201、12345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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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咨询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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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和投诉 |
县长信箱、12345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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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和诉讼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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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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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各乡镇民政办 |